关于印发《芜湖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驻芜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引领,弘扬时代新风,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挖掘推广在服务奉献芜湖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国防与军队改革各领域取得明显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拥军优属典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和拥军人物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营造崇军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现将《芜湖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各项工作,并按时限组织报送至市双拥办。
联 系 人:吴 鹏
联系电话:0553-3831989
电子邮箱:1357808476@qq.com
芜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
芜湖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
评选活动方案
今年是全面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落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加强思想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拥军人物故事,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在全市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树立精神标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珍惜荣誉、永葆本色,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激励全社会关心国防、尊崇军人,为推动我市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评选对象
1.最美退役军人。全市各条战线上的优秀退役军人。
2.最美拥军人物。全市党政机关、驻芜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在双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群众。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退役军人
1.敢于作为,重点挖掘面对危险敢于迎难而上,能够主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
2.创新创业先锋者,挖掘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
3.乡村振兴领头者,奋战在乡村振兴第一线,带领乡亲奔康致富。
4.爱岗敬业、精神文明传播者,身处基层甘于平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最美拥军人物
1.关心国防、部队建设,心系退役军人,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形象,支持鼓励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热心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拥军事迹突出感人。
2.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积极投入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在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与肯定。
3.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与军民共建双拥活动,学习宣传优抚安置政策,宣传人民军队在新时期的地位、作用和丰功伟绩,在拥军优属工作中表现突出。
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1)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2)组织、参与非法活动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4)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况的。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
(一)名额
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拥军人物10名。
(二)各县区各单位推荐名额
“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指标分配: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各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各1名;市直、驻芜单位推荐“最美退役军人”1名、“最美拥军人物”1名,报市双拥办。
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授予“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走访审核、评选公示的办法进行,由县市区双拥办组织推荐,候选对象由县市区组织考察、审核同意后,上报到市双拥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确定命名名单。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上报阶段(3月25日前)。各单位通过个人自荐、组织、群众推荐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按规定审核后,填写候选人登记表、提供内容丰富详实1000-1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一式3份),各镇(街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各县市区双拥办;市直及驻芜企事业单位报所属市直、驻芜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走访审核阶段(3月25日-4月15日)。由县市区双拥办对上报的候选人,按有关规定开展走访调查,征求公安、纪委和政法委等部门审议,了解道德素质、工作表现、家庭关系、自律助廉和邻里相处等情况,在当地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市双拥办。市直、驻芜主管单位按规定开展走访调查,征求公安、纪委和政法委等部门审议,将推荐人员报送市双拥办。
第三阶段:评选公示阶段(5月中旬)。市双拥办对评选出的10名“最美退役军人” 和10名“最美拥军人物”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命名发布阶段(6月中上旬)。对荣获芜湖市“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命名大会。
第五阶段:宣传学习阶段(7月中下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对荣获“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学习,在全社会营造崇军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工作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市双拥办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同时,也要开展本地评选活动。
(二)严格把关,典型突出。坚持面向基层,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检验,杜绝“带病”推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对“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2.“最美拥军人物”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3.“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4.“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名单
5.“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名单
附件1
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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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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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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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蓝底 彩色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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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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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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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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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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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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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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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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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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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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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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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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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区双拥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双拥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
1.“退役身份”栏:选填计划安置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等; |
附件2
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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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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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蓝底 彩色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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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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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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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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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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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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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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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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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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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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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双拥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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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双拥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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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
1.“单位及职务”栏:表彰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填写其具体工作或者生活来源; |
附件3:
“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公安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 机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政法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名单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和职务 |
职级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政治 面貌 |
退役身份 |
联系方式 |
简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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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名单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和职务 |
职级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联系方式 |
简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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