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加强芜湖市军队转业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25 10:29信息来源: 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就《关于加强芜湖市军队转业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请于9月25日之前书面反馈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办,如无修改意见也需反馈。


关于加强芜湖市军队转业干部“双平台”

适应性锻炼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指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部)培养和管理,使他们尽快适应地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社局《芜湖市军队转业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军转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化解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军转干部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进入角色。

(二)工作目标。按照“实现角色转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适岗能力”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和基层挂职“双平台”,综合运用理论学习、课题调研、跟班学习、实际操作等方法,强化适应性锻炼,全面提升军转干部履职能力。

二、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基本原则。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芜湖市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及以后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

三、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

“双平台”适应性锻炼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基层挂职锻炼两种形式。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军转干部定岗前集中培训和基层挂职锻炼结束后集中培训两期进行。集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领导科学、经济建设、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定岗前集中培训和挂职结束后集中培训应各有所侧重,前者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主,后者以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方法为主。

(二)基层挂职锻炼。军转干部到基层挂职,县处级干部原则上挂任副县(市)区长,分管安置单位所属系统的工作等,并在挂职期间到乡镇街道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科级干部挂任乡镇街道副职相关县(市)区直单位副职。科级以下干部挂任乡镇街道综合办公室副职相关县(市)区直单位内设机构副职。基层挂职锻炼主要内容包括熟悉掌握基层党建、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经济建设等工作,促进军转干部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县处级干部和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基层挂职锻炼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具体负责军转干部集中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三)基层挂职单位。负责军转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相关保障,为军转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工作制度

加强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管理,建立锻炼帮带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

(一)锻炼帮带制度。为提高军转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地方工作,建立挂职锻炼帮带制度。

1、明确帮带导师。军转干部挂职所在单位要明确一名帮带导师,通过结对帮带,帮助和引导军转干部尽快熟悉工作,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导师资格条件。帮带导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成绩突出,工作经验较丰富;责任心强,善于指导和关心同志。

3、帮带工作职责。通过思想引导,帮助军转干部从心底意识到工作的主战场已由军营转到地方社会经济建设领域,从而顺利实现角色转换;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军转干部熟悉业务政策,掌握基层工作特点,从而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适应复杂环境和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做好帮带记录,包括日常帮带工作记录、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帮带工作总体评价,为挂职单位考核评价军转干部提供参考。

(二)考核评价制度。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结束后,要对军转干部参加锻炼情况进行总体考核评价,作为其考核、定岗、培养的重要参考依据。

1、集中培训考核评价。集中培训考核评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参训到课率、理论培训测试和参训遵章守纪情况等,考核结果计入军转干部量化评分分值。

2、基层挂职锻炼考核评价。军转干部挂职锻炼结束后,基层挂职单位会同安置单位对军转干部挂职锻炼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报相应组织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三)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军转干部挂职锻炼期间,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不变,职级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挂职期间其他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安排

两期集中培训一般安排在当年度军转干部定岗前和基层挂职锻炼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分别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基层挂职锻炼一般安排在军转干部到安置单位报到后进行,基层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八、工作要求

“双平台”适应性锻炼是提高军转干部适应地方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对“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规定落到实处。

(二)密切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其他

(一)安置到县(市)区直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双平台”适应性锻炼可参照本意见执行,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二)意见未尽事宜另行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